发布时间:2016年03月14日 00:00浏览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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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闽南师范大学2016-2020 年机构编制核定方案》(闽南师大〔2015〕126 号)规定: 本次编制调整的增加的高级职称职数主要用于专业队伍建设,各学院须确保每个专业有三个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。以后新专业不再追加职数聘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