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5年闽南师范大学“龙江计划”
人才岗位遴选工作的通知
校内各单位:
根据《闽南师范大学关于印发<闽南师范大学“龙江计划”人才岗位实施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闽南师大〔2024〕78号)文件精神,现就开展2025年闽南师范大学“龙江计划”人才岗位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人才岗位数
“龙江计划”人才岗位设置领军人才岗位、拔尖人才岗位、优青人才岗位,聘期3年。试行周期3年内共设人才岗位100个,其中,领军人才岗位数10个,拔尖人才岗位数30个,优青人才岗位数60个。截至目前,尚余领军人才岗位数8个,拔尖人才岗位数1个,优青人才岗位数34个。
二、申报材料及要求
(一)申报人填写《闽南师范大学“龙江计划”人才岗位申报表》(附件2)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。证明材料开具要求详见《部分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参考清单》(附件4)。
1.符合依据条件的业绩成果证明材料:如主持或参与的项目证明;获奖证明;获人才计划(项目)支持证明;指导学生获奖证明;主要论文、著作证明;专利证书;获得批示证明等。
2.其他业绩成果证明材料。
3.以上所有业绩成果应于2020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取得。
(二)申报人所在单位对其申报资格、申报信息、证明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,在申报表中盖章签字。
三、其他要求
(一)申报人应认真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,如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,一经发现,取消其申报资格或称号。
(二)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核实、严格把关,切实履行审核责任,对申报人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逐一审核确认,并每页加盖公章。
(三)各单位应于6月6日前将申报表、相关证明材料、申报情况一览表(见附件3,需加盖学院公章)等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教师工作部(人事处)人才办(科技楼北1304室),并同时报送Word格式电子版、PDF格式扫描电子版至电子邮箱rscrcb@mnnu.edu.cn。逾期不再接收新申报或补充材料(已申报的人员提交6月6日后新发布的论文分区证明材料除外)。
联系人:张舒琦,联系电话:0596-2597237,15260181823
附件:1.闽南师范大学“龙江计划”人才岗位实施办法(试行)
2.闽南师范大学“龙江计划”人才岗位申报表
3.闽南师范大学“龙江计划”人才岗位申报情况一览表
4.部分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参考清单
教师工作部(人事处)
2025年5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