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申报第三批学科带头人、学术骨干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年10月16日 15:47浏览次数:

校内各单位:

根据《闽南师范大学学科带头人、学术骨干管理办法》和我校学科带头人、学术骨干遴选教学科研条件,现开展第三批学科带头人、学术骨干申报工作,请各学院组织教师进行申报,教师个人填报《闽南师范大学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申报表》(附件1)和《学科带头人、学术骨干科研工作情况表》(附件2),教学科研成果认定时间由201511日至申报日期。学院填报《XX学院第三批学科带头人、学术骨干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3),申报材料于111日前提交教师工作处。

根据《闽南师范大学学科带头人、学术骨干管理办法》第六章第十条规定,请各学院与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签订聘期学科建设任务书(现阶段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聘期至20201231日),于本批次认定工作结束后由学院统一交一份至教师工作处备案。

联系人:黄元海(科信楼北1308,电话2521317

特此通知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教师工作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910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