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生产费用报销所需提供的材料(请在费用发生后10个月内提交材料,寒暑假等节假日计算在内)
1、有效收费票据(发票原件);
2、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(原件,加盖医院公章);
3、结婚证(收复印件,原件核对后当场返还);
4、生育服务证或计划内生育证明(收复印件,原件核对后当场返还);
5、男教工配偶享受生育待遇需提供女方失业证(收复印件,原件核对后当场返还),若无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女方户口本复印件和村委会证明并盖章;
二、流产费用报销所需提供的材料(请在费用发生后10个月内提交材料,寒暑假等节假日计算在内)
1、有效收费票据(发票原件);
2、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(原件,加盖医院公章);
3、结婚证(收复印件,原件核对后当场返还);
*4、门诊流产提供(住院流产不必):诊断证明书原件(医院公章)、病历原件和复印件、产前产后B超原件;
5、男教工配偶享受生育待遇需提供女方失业证(收复印件,原件核对后当场返还),若无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女方户口本复印件和村委会证明并盖章;
三、计划生育手术(请在费用发生后4个月内提交材料,寒暑假等节假日计算在内)
1、有效收费票据(发票原件);
2、费用明细总清单(原件);
3、计划生育手术说明(原件)
4、门诊病历(收复印件,原件核对后当场返还);
四、其他生育类医疗费用:较少发生,请在费用发生10个月内向人事处报备,再按医保中心指导申报。
五、注意事项:
1、男教工配偶享受生育待遇需提供女方未就业情况证明(失业证或居委会开具的证明);
2、请注意申报时效,保管好相关票据材料,及时申报,尽量避免产生不必要损失;
3、对以上材料和时限有需要特殊说明的同志请提前告知,以便及时上报医保中心;
4、以上事项将根据医保中心要求变化调整,人事处咨询电话2595601或15260062186王书琴
人 事 处
2018年9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