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高级职称职数计算办法的说明

发布时间:2016年07月09日 00:00浏览次数:

关于高级职称职数计算办法的说明

根据《闽南师范大学2016-2020年机构编制核定方案》(闽南师大[2015]126号)的规定“教学单位具有教师系列职称的现任处级领导(不含校聘)不占本单位的职称职数,但不计入本单位总编制数计算高级职称职数。对于2015年7月7日至2016年7月6日期间不再担任处级领导职务人员,占单位的职称职数,同时计入本单位总编制数计算高级职称职数。

人事处

2016年7月8日

 

 

2016最新职数表(修改)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