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海外优秀青年人才来闽交流合作申报公告

发布时间:2026年06月04日 10:20浏览次数:

一、单位简介

闽南师范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、福建省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。成立于1958年春。1963年,国务院批准成立福建第二师范学院,由此开启本科教育之扉。1986年原国家教委批准复办福建第二师范学院,并更名为漳州师范学院。1992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。2003年被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。2007年被列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。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“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”博士人才培养项目。2013年4月,更名为闽南师范大学。2018年成为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。2021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。2022年成为福建省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。2025年,获批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,我校优秀本科毕业生可直接通过推免渠道攻读硕士研究生。如今,闽南师范大学已逐渐发展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、师资力量雄厚、有较大影响的综合性大学,是从事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的理想学府。

二、项目需求

邀请海外优秀青年人才来闽开展交流合作,形式包括专题授课、系列讲座、课题合作、项目合作。其中:专题授课需不少于16学时,系列讲座需不少于3次,课题或项目合作(包括技术创新平台建设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、产学研成果转化等)时间需不少于2个月。

已立项的合作需求项目和所属专业领域等详见清单(附件1)。

三、申请条件

支持对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,入境时间不超过3个月,不限国籍。同时,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

1.海外博士(含在读),毕业(就读)于ARWU、QS、THE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排名前150的大学,或上述世界大学学科排名之一排名前30的专业。

2.海外科研人员(含博士后),在ARWU、QS、THE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排名前150的大学,或Nature Index最新排名前200的科研院所从事2年以上研究工作(含博士后)。    

电子信息、人工智能、生物医药、新能源、新材料等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的紧缺急需人才,可适当放宽年龄、学历、入境时间等要求(以当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为准)(详见附件2)。

四、申报说明

(一)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至各项目联系人:

1.项目申请书(详见附件3);

2.申请人护照首页复印件及近一年出入境签注(非外籍需提供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);

3.申请人身份证明等(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,其中尚未办理学历学位认证书的,需在线提交申请,并提供毕业证书;在读生需提供在读证明;在海外任职的人才需提供工作职务佐证材料)

(二)申请人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及合规性。

(三)达成学术交流或项目合作后,需与本校(本院)签订协议,明确具体任务要求及双方权利义务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请联系立项项目需求所在单位的联系人(附件1)。


附件:1.2026年海外优秀青年人才来闽交流合作清单(闽南师范大学)

2.福建省2026-2027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

3.福建省“海外优秀青年人才来闽交流合作”项目申请书



闽南师范大学

2026年6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