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名单公示
校内各单位:
根据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闽教师[2025]15号)文件精神,经教师个人申报,人事处初审,现将2025年春季我校申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初审通过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(2025年4月24日-2025年4月29日)。在此期间内,欢迎以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向教师工作部反映情况。
科室:教师工作部(人事处)师资科(科技楼北1308)
电话:0596-2521317
教师工作部(人事处)
2025年4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