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12年11月14日 00:00浏览次数:
须提供材料:报销年度内往返车票
办事流程:1、由综合科填写漳州师范学院旅差费报销单;
2、申请人确认签名;
3、教职工所在部门领导签批 ;
4、人事处分管领导审批。
(注:未婚探父母每学年可报一次,已婚探配偶每学年可报一次,已婚探父母(不含探公婆及岳父母)四学年可报一次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