探亲路费报销工作流程

发布时间:2012年11月14日 00:00浏览次数:

须提供材料:报销年度内往返车票

办事流程:1、由综合科填写漳州师范学院旅差费报销单;

2、申请人确认签名;

3、教职工所在部门领导签批 ;

4、人事处分管领导审批。

(注:未婚探父母每学年可报一次,已婚探配偶每学年可报一次,已婚探父母(不含探公婆及岳父母)四学年可报一次)